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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借帮助之名“越俎代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0:16 红网

  山西省寿阳县委、县政府为解决菜农卖菜难专门下发“红头文件”,鼓励干部卖菜,书记县长带头,卖菜干部可以请假不上班,工资照发,收入归己。此县还用卖菜考核干部。卖菜成绩突出者,得到提拔重用。此“红头文件”,已全面实施长达6年之久。(据《人民日报》12月8日报道)

  政府帮助农民卖菜是好事,但与菜农争利却显然是“越俎代庖了”。

  不可否认,菜农在卖菜方面存在着先天的劣势和后天的不足,比如不熟悉市场行情,种出的菜适销不对路;比如不懂得找市场,不会包装自己的产品……从责任政府的本义出发,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菜农,不仅要帮他们找到适销对路的菜,更要帮助他们找到销售市场。当然,这些应当是免费的。可寿阳县的“红头文件”,不是鼓励干部无偿地帮助农民,而是有偿地作起了中间商。这与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而且其中蕴藏着诸多的错误因子。

  其一,干部有偿为农民服务,影响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既然是有偿服务,那就是与商人没什么区别。干部与商人的身份纠缠不清,当群众面对作中间商的干部时,到底看他(她)是干部还是商人?

  其二,无利不起早。既然卖菜有利可图;既然卖菜可以不上班,工资照发;既然卖菜可以升官,为什么不去卖菜呢?当大家争先恐后地去卖菜,那工作谁来做?卖菜的如果得到解决了,那其它事呢?比如因企业倒闭而下岗的困难职工呢?比如教育呢?政府还管不管?还有没有多余的力量去管?如此出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怎么办?退一步说,如果真不影响工作的话,则说明了这些干部是可有可无的,那纳税人的谁为要供养可有可无的干部?

  其三,干部比农民卖菜肯定有着太多的体制内优势,他们掌握着、调动着、利用着更多的公共资源、行政资源和市场资源,一旦他们把追求卖菜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业绩,他们当初的“帮”,便很有可能变成眼前的“挖”。而草根式的“泥腿菜商”则很难与之竞争。市场的竞争需要公平对等的势均力敌,而不公平的竞争是非常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干部卖菜,短期内可能有效,但长期看可能于事无补。因此,与其“越俎代庖”地帮助农民,不如从整体商业环境上给农民营造更自由、宽松、平等的市场环境;不如多给农民富含知识含量的培训和辅助等等。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严格恪守自己的权力边界和定位,它的基本职能是信息提供,以及法律和社会公平秩序的维护。政府看到农民的不足是可喜的,但却不能“越俎代庖”地帮助他们。政府应该对农民有足够的信心和耐心。磨刀不误砍柴工,政府只要在更大范围内、更长远地创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农民自己会成熟起来。

稿源:红网 作者: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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