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摩托车出事故自己就是“冤大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1:14 石狮日报

  本报讯在市区永丰路一家超市上班的蔡小姐,身份证在半年前被同事偷偷拿去为其摩托车挂牌。

  蔡小姐介绍,她的身份证大约在半年前被同事许某偷偷拿去,而她一直以为身份证丢失了。一个多月前,许某辞职时说发现了她的身份证,并交还给了她本人。之后,蔡小姐获悉自己的身份证被许某的男友拿去给其新买的摩托车挂牌了,而她一直联系不到许某,也

不知道用她的身份证挂牌的摩托车的牌号。

  在得知一旦摩托车发生事故,自己将受到牵连时,蔡小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由于无法联系到许某,她也就无法注销车牌。

  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车管股的工作人员处获悉,如果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用来挂牌,首先应该是经过本人同意的,否则不能挂牌,蔡小姐本人可能在当时同意了许某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蔡小姐如果想注销车牌,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摩托车、车牌和证照到车管股注销。如果没有经过蔡小姐同意,许某私自用蔡小姐的身份证挂牌,这种情况下蔡小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逸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