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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普通住宅标准暂按140平方米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1:4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洁通讯员张炎冰)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省会普通住宅标准尚未重新界定,暂按140平方米执行。

  据不完全统计,近半个月来,石家庄市区内800套交易的房产中,有近20%属于120-140平方米的房产,比前几个月7-11%有明显增长。据有关人士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今年11月份国税总局发布通知,“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要在前期颁布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

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这一消息引起了不少房产在120-140平方米范围内的房主关注。

  自2005年起,省会房产交易部门一直按照单套建筑面积上浮比例不超过20%执行,即为140平方米。业内人士认为,按照国税总局从严掌握“普通住房标准”,如果取消“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20%”的规定,就石市二手房市场而言,120-140平方米的房屋将由普通住宅转为非普通住宅,交易时相应税费将有所增加。为防止120-140平方米的二手房房主将增加的部分税费转嫁到买方并进一步导致二手房交易价格上升,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普通住宅标准重新界定,暂仍按140平方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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