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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卡吃卡”是否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1: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靠卡吃卡”是否合法

  一位市民在办理退卡手续。新华社发

  公交“一卡通”,上海市民几乎人手一张。用户只要在卡内充值,坐公交车、乘地铁、打出租车、坐轮渡都能“潇洒一挥”。小小一张卡成为这座城市快速运转不可或缺的重

要部分,广受市民赞誉。可是,谁又能想到,“一卡通”背后的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却在“靠卡吃卡”,依靠垄断行业特有的“霸王条款”,收取远远超过发卡成本的高额押金。

  疑问一

  数亿押金千万利息

  谁是主人

  目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公交“一卡通”约1500万张,每张卡收取押金30元,押金总金额高达4.5亿元。

  一些上海市民日前对“一卡通”的押金收取标准质疑。对此,上海公共公交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言人表示,上海“一卡通”最初每张卡成本近20元,近年来随着发卡量的增多,卡的成本已经降到10元以下,但是算下来每张卡的平均成本还是超过10元。

  但是,如果按目前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2.52%计算,所有押金一共能产生约1130万元利息。

  那么,这些利息又用到哪里去了呢?上海公交卡公司发言人表示,公交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站点的读卡机需要购置,它背后还有一个庞大的中央清算系统,还要支付给所有充值、退卡网点一定的代理手续费。公交卡公司就是靠这些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来维持日常运营的。此外,设备投入和更新也要花钱。

  对于公交卡公司的说法,上海公益诉讼律师吴冬用了两个字概括:荒唐。他从法律角度分析说,押金的性质相当于担保金,其前提是权利人的物品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其担保的内容应该具有不确定性。吴冬说,“用户哪怕把卡遗失,损失的也是卡里属于自己的钱,与公交卡公司何干?”

  更重要的问题是押金的利息归谁?公交卡公司能用“服务公共利益”的借口把利息用于运营吗?吴冬表示,民法有“孳息跟原物走”的原则,质押品的所有权仍属于质押人,其孳息也理所当然归于质押人。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院长张晖明教授也表示,任何企业都有投入产出,不要梦想“空手套白狼”。乘客每次乘公交、出租车刷卡消费时,被扣除的金额中有一部分是支付给公交卡公司的,这才是公交卡公司应得的收入。

  疑问二

  理清糊涂账

  公众知情权在哪

  针对“一卡通”押金风波,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表声明说,鉴于制卡成本、资源控制等原因,公交卡公司收取押金有其合理性,但是也要说明收取押金的理由是什么,这笔押金的用途是什么。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首先,消费者在购买“一卡通”时,公交卡公司应当告知为何要收取押金。其次,上海“一卡通”是政府提倡推行的实事工程,公交卡公司具有公益性特点,收取的逾亿元押金是不是完全用于系统维护了?或者还是有部分拿去投资牟利了?诸如此类问题,都应当对消费者有一个说明。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邹荣表示,垄断经营的成本向来是一笔糊涂账,所以更需要价格听证。听证的结果应该是运营商、消费者、专家学者、政府各方利益观点博弈的产物,而不应该是政府、垄断行业安排好的“假听证”。

  疑问三

  只收费不优惠

  这是啥“国际惯例”

  上海公交卡公司还规定,如果公交卡内的余额高于10元的(含10元),退卡就必须凭购卡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扣除10%的退卡手续费后当场退还。为什么要收这10%的退卡费,这笔退卡费用到哪里去了,持卡人同样不知晓。

  面对垄断暴利质疑,上海公交卡公司的回答是:“一卡通”收取押金完全符合国际惯例。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说,市民购买交通“一卡通”,一般都要充值上百元甚至数百元,这些预支的钱,实际上都以“借贷”的方式进入公交卡公司,公司可以坐收渔利或移作他用。“在这种前提下,应该按数额高低给予消费者优惠折扣,或者免卡费,这才是我所知道的‘国际惯例’。”而于海教授所说的“国际惯例”,也的确广泛存在于纽约、巴黎、伦敦等国外大都市。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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