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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援助申请4天未能受理一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5:26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由于申请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

  本报12月8日讯 (记者梁成虎)12月4日,我省成立“首家职工法律援助站”。今日,记者从该站了解到,该站成立4天来,已陆续收到11例援助申请,但因多数申请人不能提供有利的侵权证据,该站至今未受理一例申请。

  据了解,职工法律援助站收到的申请中,以劳动纠纷、意外伤害、企业改制侵犯职工权益为主。据援助站工作人员介绍,检阅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发现都缺乏足够的证据:部分申请人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害怕打官司得罪单位等久拖不决,现在想起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却超过诉讼时效;部分申请人法律知识少,权益受到损害,提供的证据只纠缠于单位如何待自己不公正,却弄不清楚究竟自己哪项权益受到损害;不注意保留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拖欠工资不能提供工资条。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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