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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专为农民工设计了一种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5:55 杭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项安东 记者 洪光豫)记者昨日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11月29日开始,杭州市将试行一种专门为广大农村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设计的养老保险制度,符合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各类企业中收入偏低的农民工均可自愿申请参保。这项名为《杭州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试行办法》的制度,充分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采用了“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的办法。这样,外来务工人员最低只要每月缴纳50余元,就能参加养老保险了。

  最低每月只要缴纳50.28元

  新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简称“双低”)养老保险制度,降低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门槛。

  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来看,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当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则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确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按前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比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的缴费比例降低了3个百分点。

  据了解,200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0113元,月平均工资为1676.08元,按此计算,双低养老保险制度的最低月缴费基数为1005.65元。因此,外来务工人员最低只要每月缴纳50.28元,就能参加养老保险了。

  另外,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也大为减轻,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的规定执行,缴费比例为14%,比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的缴费比例降低了6个百分点。

  领养老金的前提是缴费满15年

  根据“双低”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的,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计算。但基础养老金则要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计算后,再乘以计发系数来确定。

  如果杭州市对养老金进行调整(如增发养老金),“双低”养老金的调整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规定进行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同步进行,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标准乘以计发系数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双低”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低门槛准入,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适用最低基本养老金规定,其基本养老金(含物价补贴)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补足。

  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转移

  按“双低”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的职工,如果“跳槽”到其他统筹地区工作,养老保险关系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届时只要带着相关手续和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要求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参保缴费人员办理关系转移的,在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费基数和比例补足“双低”办法缴费年限内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差额后办理。

  暂时无法转移的,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不间断计息。当然,您也可以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内的资金。

  两类养老保险之间可以置换

  需要注意的是,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双低办法中自主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双低”的缴费年限之间还可以互相折算,大大增加了制度弹性和适应性。

  “双低”参保缴费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允许将“双低”的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的缴费年限。折算办法为:“双低办法”缴费年限×0.678。折算后的缴费年限精确到月。

  “双低办法”缴费年限经折算或折算后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例如,如果您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已经参保了10年。之后您改为参加“双低”养老保险,8年后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这时,您参加“双低”的8年可折算成8×0.678=5.424年,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5年4个月,和前面的10年缴费年限相加,你的参保年限总共是15年4个月,就达到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可以按照“高标准”领取养老金。

  变更所参加的养老保险要慎重

  根据新政策,申请“双低”相当方便,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要填写《双低办法参保缴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即可。

  但是,如果您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想参加“双低”时可要谨慎思量。因为,虽然“双低”的缴费水平比较低,但日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比较低。

  举例计算,如果您已经缴纳了10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后您改为参加“双低”并缴了5年费用。这时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待遇时,您的基础养老金必须乘以一个“计发系数”。而“计发系数”=〔按统一办法缴费年限+Σ(按双低办法缴费年度企业实际缴费费率/按双低办法缴费年度企业正常缴费)〕/全部缴费年限之和。根据这个计算公式,您的“计发系数”=〔10年+5年×(14%/20%)〕/15=(10年+5年×0.7)=13.5/15=0.9。那么,您最终领到的基础养老金还要乘以这个0.9的“计发系数”。也就是说,您参加“双低”后的这五年,将影响您最终领到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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