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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告凉茶欺诈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曹志明、朱赞锋、杨美满)“四时感冒、头刺身热……”是“平安堂”在店前明示凉茶的各种适应症。谭某买下2瓶凉茶之后,认为类似的说法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不久前,有职业打假人之称的刘殿林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谭某把广州平安堂凉茶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堂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告上了法庭。日前,海珠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宣判——驳回其诉讼请求。谭某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事件:凉茶宣称治疗功效被告欺诈

  今年9月8日,谭某在海珠区赤岗一平安堂凉茶店购买了适感凉茶2瓶,金额10元。谭某诉称,购买时售货员再三介绍凉茶的各种治疗功效,并在店前明示平安堂凉茶的各种适应症:“四时感冒……”等。

  谭某认为,作为普通饮品的平安堂凉茶,是不得宣传任何治疗功效、适应症和使用医疗用语的。“平安堂”构成了事实上的欺诈行为,请求法院判令其退还货款10元和依法增加赔偿10元,并承担诉讼费。

  平安堂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共同辩称,凉茶有清热解毒的作用,在广东众所周知。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的要求,他们专门印制了“悠久岭南特色”、“传统广东凉茶”字样的不干胶,贴在茶台正面覆盖了“凉茶适应症”,顾客可以看到茶台内所写的功效。交易发生时,凉茶店并没有在店前明示平安堂凉茶的适应症,没有故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法院:宣传术语常用售卖善意

  法院认为,谭某没有证据证实销售人员如何向其介绍适感凉茶,至于店堂茶台上的宣传语,该店已采取覆盖措施。鉴于凉茶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历史文化背景,在凉茶长期的存续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常用的宣传术语,可以认定凉茶店向谭某售卖适感凉茶时是善意的。

  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违反广告方面的管理性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行为,“违法”与“虚假”并非等同的概念,谭某亦没有证据证实,他因购买和饮用了当时购买的凉茶而受到损害。

  由于平安堂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该公司与向谭某售卖适感凉茶的凉茶店,及其个体经营者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谭某要求平安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打假加快广东凉茶申“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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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3月,职业打假人刘殿林以“王老吉”凉茶作为普通饮料,擅自添加《食品卫生法》所明令禁止的药品为由,向北京多家法院同时状告著名凉茶品牌王老吉,引发广东凉茶业的一场“地震”。法院最终认定“王老吉”凉茶,是经国家卫生部门批准许可生产和销售的,且无证据证明饮用“王老吉”凉茶,构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事实,故驳回了刘的起诉。“王老吉”成被告引起了凉茶业界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卫生厅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所有凉茶店停止书写功效。

  今年,由广东省文化厅、香港民政事务局、澳门文化局共同申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凉茶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年5月26日,广东省食品(饮食)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文件,公布了一批凉茶秘方、专用术语及品牌拥有企业的名单。在该文件中,确定了“消热解毒”、“疏散风热”、“凉血消斑”、“清咽利喉”等一系列凉茶的专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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