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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辖区烟囱冒黑烟 环境监督人员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22 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8日电(记者曹志恒)针对冬季空气污染严重的现状,乌鲁木齐市近日开始实施污染源责任追究制度。制度规定,如果发现辖区烟囱有冒黑烟的现象,环境监察部门不仅要处罚污染单位,还要对辖区内监督不利的监察人员实施经济处罚。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负责人说,环境监察支队已要求各大队列出所分管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名单,分别安排监理员负责监督。如果监管不到位,群众发现、举报有冒黑烟现象,

则对具体负责的监理员每次处以20元罚款,对分管的大队长每次处以10元罚款。

  乌鲁木齐进入今年供暖期以来,已经出现三个重度污染天气。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王国朝分析认为,进入冬季采暖期后,耗煤量明显增多,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也相应增加,加之一些单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对污染治理设备管理不到位,烟囱冒黑烟现象时有发生。

  为确保供暖期间大气环境保持在相对较好的状况,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还确定对全市范围内77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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