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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种食品将被许可证套住“笼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39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刘丹平) 日前,南京市出台“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规定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具体要求有28大类共525种食品列入年底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涉及省、市培育的名牌农副产品达15个以上。

  据介绍,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包括市城郊接合部和农村。重点查处的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使用非食

用原料加工食品、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全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重点监管企业的产品年检每年达2次以上;此外还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生产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作了具体部署。

  据有关人士介绍,为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落实以镇、街道、园区为基础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质监系统内部初步形成了执法、监管、服务三位一体的区域监管模式,建立监管、稽查、质检联动工作机制,推行监管部门依法管理、稽查部门打假治劣、质检机构技术保障的监管体制。在巩固“老五类”、“新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进茶叶、糖果制品等“十三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将全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信息录入电子监管系统。

  据悉,目前南京市食品加工企业都相继建立了食品添加剂备案制、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质量信息月报制、食品企业法人和检验员培训等规章制度。积极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每月通过上报《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信息月报表》,对日常巡查及监督检验结果进行核查。

  为加大抽查力度,更好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南京市要求各区结合辖区打假责任制,实行“统一指挥、集中行动”的联动打假机制。以城乡接合部、小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进入查处期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将食品作为监督抽查工作的第一重点,加大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力度,确保对取证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产品每年抽检两次以上。对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食品,采取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召回、处理问题食品,确保严重不合格食品不流入市场造成不良后果。

  据了解,为了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南京市将成立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主的“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监督处、稽查处、市质检所等相关处室、单位组成工作机构,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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