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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毁山体限期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4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2月8日讯我省打响矿山治理攻坚战。今天,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迅速展开山石资源专项整顿规范行动,使全省“三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和重要公路沿线、海岸线)可视范围内的被毁山体,得到根本性改观。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邵清纯介绍,近年来,我省先后取缔无证违法采矿点1000多处,关闭露天采石场2000多处,但乱采滥挖时有发生,已毁山体未得到根本治理。为此,我省

决定自今年12月起至明年年底,打一场矿山开发治理攻坚战,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非法开采山石资源等违法行为,到2007年年底前,使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70%的被毁山体得到有效治理,其中城市规划区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被毁山体,要有根本性改观。

  推进资源整合,实现山石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是专项治理的重头戏。各地将重新审核已划定的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坚决关闭破坏地质环境、影响视觉环境的露天建筑石材矿山,全部取缔“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及其他禁采区内露天建筑石材矿山,禁采区内不再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

  整顿将提高办矿门槛,减少对山体的破坏。新建矿山生产能力须达2万立方米/年,否则不颁发采矿许可证;生产能力小于1万立方米/年的已建矿山,要进行资源整合,仍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一律关闭;推广轮锯开采等先进技术,限于2007年9月前应用率达70%以上,荒料率达50%以上。

  今后,申请新办矿山,未提供矿山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已建矿山没有制定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要在2007年3月底前制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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