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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故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25 南方日报

  陈国凯

  梵高之死

  有人说,古往今来,那些名声很大的作家、艺术家、思想家、哲学家甚至大政治家神经上都有一些毛病。尤其以作家、艺术家为甚。头脑过于清醒,没有一点神经质的人,恐

怕难成为有大影响的文艺家。当然,不是说文艺家就是神经病。神经质和神经病是两码事,要不,文坛就成了疯人院了。

  最典型的是世界著名的大画家梵高了。他神经到什么地步?有一次跟人争执,一怒之下,居然把自己的耳朵割了下来。另有一说,梵高把耳朵割下来要送给妓女。这是西方式的傻。中国画家再傻也不会傻到割自己的耳朵。

  中国古代画家郑板桥写了一句“难得糊涂”,至今被人传诵着。其实,郑板桥先生不糊涂,他的一幅画一个斗方卖多少钱,他都很精明地计算着,而且贴出告示——求字画者最好付银子。这位郑先生郑县长写“难得糊涂”,是出于对官场的无奈和厌恶。

  梵高在世时很不得意,他画得很好。势利着的人们像瞎了眼睛,没人看出这是天才,没人说他的画好,也没人买他的画。一生穷困的画家得凄凉地靠弟弟救济过日子,画家生前画了三千多幅画,可怜只卖出一幅,大概能换几顿饭钱吧。

  梵高就这样孤独着苦恼着愤怒着,时间一长,就愤激得有点变态。天才的艺术家一冲动,就断然下手把耳朵割了下来。到后来,已经绝望了的梵高,觉得生不如死,用手枪对着自己的胸口,开枪自杀了。死时才37岁。

  如今,梵高的画已成为稀世珍品,一幅能卖几千万美元,寂寞生前身后事。一生凄苦的梵高想不到死后享有如此尊荣。当时的人们只把他看作疯子。

  古往今来,因各种原因自杀的文艺家很有一些。梵高割耳朵是个极端的例子。说明什么呢?说明一位天才艺术家对俗事的彻底绝望和抗议吧。

  如今,天才或不天才的画家忙着开画展搞推销,努力地包装着、忙碌着。“画家满地走”。他们活得很快乐,自然不会糊涂到割耳朵。不过,崇尚庸俗的年头,要真正出现梵高这样把艺术当作生命的天才就恐怕很难了。

  布鲁诺之死

  某年一个晚上,我和同行在罗马灯影中拜访意大利学者安娜。

  安娜是意大利的汉学家。翻译过不少中国作家的作品。她到过中国,跟中国一些作家有交往。安娜有50岁了,独身一人,住一栋三层楼的房子,祖上留下来的。在罗马城里,一个人有这三层楼房,很可观了。

  罗马城里到处车水马龙。安娜坐拥书城,埋头钻研,像闹市嚣尘中的隐逸之士。同行的王先生早年留学意大利,是安娜的同学。安娜向他学汉文,不知为何就对中国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主要靠自学成为汉学家。

  安娜早在门口等我们了,看见我们来,高兴之情溢于言表。尽管我听不懂意大利语言,但她那快乐的声调、灿烂的笑容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安娜像个孩子,忙着拿饮料、拿水果,带我们看她的藏书。藏书中有许多中国名著、字画,有她的一些译本。她说,她最喜欢中国作家鲁迅。看见现在国内有些才子们忙着向鲁迅先生泼脏水,我常常想起安娜,想起她谈到鲁迅时那种真挚的热情和敬意。

  从安娜家出来,路过一个广场,王先生告诉我们:这是百花广场,也有人叫鲜花广场。布鲁诺当年就被烧死在这儿。

  我的心一惊。灯影、月华投射在广场上。夜色迷蒙,秋风萧瑟。我站立的地方,原来竟是当年世界哲学巨子被活活烧死的场所。一股庄严感从心中升起……

  布鲁诺的生平事迹,中学生都知道,不必多说。我想到的是:当罗马天主教宗让法庭以异端罪判处布鲁诺死刑,哲学家布鲁诺面对酷刑,走上刽子手堆起的柴堆,高声向人群说:“为信仰而牺牲,我死而无憾。我的灵魂将与烟一起升上天堂。”

  这一声呐喊,穿透时空,响彻千古!

  当黑暗愚昧代替了文明理智,当思想信仰被暴力强奸之时,那些以上帝之名握着权杖的家伙们什么坏事干不出来!一部世界文明史是用鲜血书写出来的。

  21世纪到来,世界文明在发展。但是,人类并没有完全摆脱动物性的野蛮和愚昧。在物欲横流的当今世界,还有多少人记得毕生追求真理的先哲行刑前那一声高呼:“为信仰而牺牲,我死而无憾!”

  富翁之死

  一个人成为富翁,如果不是祖传遗产或多行不义发的财,自然应该算是成功人士。富翁都是要死的。不因其财富堆积如山而特别长命。长命的人往往不在都市,而在那山青水秀布衣蔬食的偏僻之乡。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富翁有多种多样,死法也各不相同。有花天酒地专门玩名女人的富翁,如那个希腊船王,玩够了世界首屈一指的歌唱家卡拉丝,又去玩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遗孀。大洒金钱,玩尽了名女人之后,也就见鬼去了;有穿破裤子的富翁,拥有亿万家财,拔一毛有利天下而不为,死到临头,才明白金钱不能带进棺材,活得太窝囊,太虐待自己了;当然也有喜行善举广施钱财被人称赞并名之史册的富翁……

  纵观世界,最聪明最有远见的富翁是火药大王诺贝尔了。这先生是一条光棍,终生没有结婚,死前散尽家财,设置了诺贝尔奖金。这就足以使他永垂不朽。什么世界船王、地王、歌王……哪有诺贝尔先生的智商高?哪有他的档次高?跟这赤条条来去的老先生实在没法相提并论。

  富翁的死法多种多样。最奇妙的是加拿大有一位亿万富翁,名叫哈里·博内,他的死法很特别。他要死得不同凡响。他让人做了一颗纯金的子弹,把这颗子弹打进自己的脑袋呜呼哀哉了。他有个绝妙的遗书,说明他之所以选择死亡,是因为忍受不了内心深处的忧郁,不过,由于他拥有的地位,他不能像刚死去的雇员那样离开世界,所以:“我让一位出色的珠宝工人做了一颗豪华子弹。”

  富翁毕竟是富翁,死也要摆摆架子。其实不论是铜子弹、金子弹甚至是钻石子弹,只要足以致命,效果都是一样。用金子弹自杀就显得身份高人一等?这叫做死讲排场,死爱面子吧。到底“死”字是怎么个写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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