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 受贿455万一审判11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2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在轰动一时的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受贿过千万被判无期徒刑后(详见本报9月2日报道),昨日上午,罗耀星下属疫苗组组长蔡汉港涉嫌受贿455万一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可了广州市检察院对其的所有指控,以受贿罪判处蔡汉港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据行贿公司的证言,广东省卫生厅于2000年下发了关于疫苗销售和使用的规范管理 的文件,规定疫苗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推广的疫苗产品只能通过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向市、区一级的疾控中心推广,由于罗耀星和蔡汉港分别是免疫规划所的所长和疫苗组组长,具体负责疫苗的购买、推广、接种和接种疫苗后的信息反馈,控制了全省的疫苗销售和使用,为了销售公司产品,这些制药公司“不得不送钱来讨好他们”。在听到判决后,蔡汉港表示自己并非和罗耀星共同受贿,受贿数额也没有455万这么多为由,当庭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