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东电网安全监察部副主任田野松 受贿上百万一审判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2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原广东电网公司(原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田野松涉嫌受贿人民币657000元,港币510000元,美金3000元一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田野松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0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扣押的人民币122万元,也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初至2005年初,被告人田野松在担任广东电网公司基建处输变电科科长、输变电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工程部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送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参与管理送电线路工程验收等工作便利,收受承接工程的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657000元,港币510000元,美金3000元。行贿人均在证言中证实,由于田野松所任职务并且是工程评标小组成员,他们是为了与田野松搞好关系,希望田野松在他们公司参加工程投标时给予关照,才送钱给田野松。

  由于田野松在尚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未受到讯问时已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且在法院审理期间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法院认定其自首,同时田野松向侦查机关退缴了全部受贿所得,也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