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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被扣两辆车电单车主告交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52 南方新闻网

  一日被扣两辆车电单车主告交警

  可能是广州对违规上路电单车执罚以来市民首次提起诉讼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严明实习生张婷)番禺区个体户叶女士一天之内两度骑达标电单车上路,却两度遭遇交警扣车。昨天,叶女士一纸诉状将番禺交警大队告上法庭,并向番禺

区公安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消交警的这项行政强制措施并返还被扣车辆,番禺区人民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据了解,广州12月1日起对违规上路的电单车执罚,此案很可能是正式执罚以来市民提起诉讼的第一宗案例。

  两起扣车事件均发生在前天。据叶女士说,当天上午11时10分许,她驾驶一辆达标的“松吉牌”电单车上街,行至番禺区光明北路被执勤交警拦下。由于不能当场提供车辆的合法来源,交警告知她“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后当场决定扣车。在番禺交警开具的“处理通知书”上记者看到,交警写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理”。叶女士则喊冤说,“交警当时并没有说要罚款,哪来的拒绝罚款处理啊。”

  当晚6时30分许,叶女士驾驶家中另一辆达标的“凯骑”电单车行至番禺区大北路时,再次被扣车,违法行为系“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叶女士十分不解:“处理通知书背面所印文字显示,对于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强制措施是收缴非法装置,可也不是扣车呀。”

  叶女士认为,骑达标电单车上路行驶是公民自主选择出行方式的权利,且电单车作为合法的非机动车,其特征就是具有动力装置驱动,处理通知书虽将车辆类型登记为“电动自行车”,却错误地认定该车存在将“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违法”情形。此外,两次扣车的情形相同,处罚的理由却异,没有道理。有交警人士则认为,两次处罚中交警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来执行,并无不妥。

  昨天,叶女士就第一次扣车事件向番禺区公安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并就第二次扣车事件一纸诉状将番禺交警大队告上法庭,她提出的请求均是要求撤消交警做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返还她被扣留的电单车。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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