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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赢得一次“赔情宴”的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43 大河网-大河报

  □梁江涛

  安徽萧县闫集镇李阁村农妇张朝侠性格倔强,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违法的抗争中,打赢了一场“民告官”的官司。她不但告赢了县长,还使得镇政府给她设宴赔礼道歉。(见12月7日《安徽商报》)

  张朝侠控告土地局的乱作为行为,当她告赢县政府拿到土地证之后,县土地局没有对其产生“意见”,反而给她颁发了“护法模范”荣誉证书,还给予了物质奖励,这在萧县是首例。在证据面前,镇政府专门设下“赔情宴”,向张朝侠赔礼道歉。镇政府设宴向村民道歉,在当地也仅此一例。

  但是,农妇张朝侠十多年来为了打赢这场官司付出的代价,却不是一次“公务接待式”的“赔情宴”所能弥补的,其中蕴含普通老百姓在寻求法律维权之路上的历历辛酸,不能不令人反思。

  张朝侠聘请的律师涉嫌被对方“拉拢”而“叛变”,她认为这是一种渎职行为,决定向律师的主管部门司法局讨个说法。司法局找来当事律师向张朝侠当面道歉,并依法承担了经济赔偿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土地部门个别执法人员竟然指使他人伪造证据,误导了法院的审判。张朝侠发现后据理力争,最后由检察机关还原了事实的本来面目。

  张朝侠曾遭遇卷宗“遗失”。她一直在向法院讨要卷宗,但一直没有着落,在她的坚持下,萧县法院近日答复张朝侠:正在认真查处,会追究相关法官的责任,一定还你一个公正的说法。

  试想,如果张朝侠不是一个像“秋菊”一样的泼辣农妇,而是性格温顺的人,惧怕和屈服于各种不公正的遭遇,她能赢得这场官司吗?镇政府可能为她专设一次“公务接待”吗?不,绝不可能。至于张朝侠那句“一场官司打了十几年,我也成了半个‘法律通’”的感言,我们也不能将其作为普法教育效果的一种见证,如此普法代价太沉重了!

  镇政府的破例设宴也许多少体现了他们一点内疚之心,但该镇某些官员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杜绝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则是比设立“赔情宴”更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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