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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买高科技产品签好“三包”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0:0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消协就近期不断增多的对等离子、液晶电视等高科技电子产品的投诉发布消费警示,购买高科技电子产品,不但要与经营者达成日期明确、内容具体的书面“三包”合同,还应注意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一定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同类产品的规定。

  据了解,消费者王女士去年1月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款等离子电视,到今年11月中

旬时,电视机的显示屏出现条纹状的画面,王女士便把机子送到厂家维修部门进行修理,检修人员告诉她,电视机屏幕出现了问题,需要送回厂里换屏,由于王女士的电视机已过了一年的包修期,如要修理,要预先交纳新显示屏费、维修费等7000多元,对此,王女士无法作出选择:修太贵,不修又浪费。在此,消协提醒市民,购买高科技产品时,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与经营者签订具体的“三包”期限和详细内容,以免产生高额维修费纠纷。作者: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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