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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校车必须摄录存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0:15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继然 天津市教委、市公安交管局近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从近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该通知要求,今后凡新增学生包车,家长须向学校报告;每辆校车、包车均须建立档案,所有驾驶人必须接受面对面安全教育;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从今天起,天津各区县教育局、交警支队、所有中小学校长将联手摸查中小学、幼儿园用于接送学生的学校车辆和学校租用的车辆整体情况,包括包车数量、车况、驾驶员情况、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租用渠道等基本情况。民警将在上下学时间,到各校门前通过摄录等手段对乘坐两名学生以上的车辆进行详细记录。

  该通知要求,天津有关部门集中检验可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资格,凡货车、农用车等均不能用于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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