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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追授孙淑芬模范人民调解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0:15 法制日报

  本报天津12月8日电 记者王继然 通讯员司新办 今天下午,天津市司法局隆重举行追授孙淑芬“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暨事迹报告会,司法部有关部门领导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追授孙淑芬同志“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决定》,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昭宣读了《关于为孙淑芬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的决定》,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

  孙淑芬生前任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第十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06年5月1

0日因车祸不幸逝世。她从1994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和普法宣传等工作,十二年来,立足本职工作,心系和谐稳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化解矛盾,服务人民,为保一方和谐安宁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在她的努力下,大量的民间纠纷被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她的推动下,十街的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并成为天津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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