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审计机关可详查公款私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0:20 长沙晚报

  本报北京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审计署、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四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后,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而且可以查其开户销户情况、金额和账户余额情况,以及交易资金流向等详细记录。

  据了解,审计机关查询单位账户或者个人存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其开户销户情况

、交易日期、内容、金额和账户余额情况,以及交易资金流向等记录。在查询单位账户或者个人存款时,审计机关可以对相关资料进行抄录、复印、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此外,审计机关需要到异地查询单位账户或者个人存款的,可以直接到异地金融机构进行查询,也可以委托当地审计机关查询。

作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