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了,还能买卖或抵押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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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1:56 信息时报 |
020-38472985 栏目特约律师所 开通时间:0800~2400 020-34323197 时报法律工作室 开通时间:1500~1600 读者朋友请注意:今日的法律热线由信息时报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高均科(电话:13711384288)将来本报接听热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明日的法律热线由信息时报和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张贤幺(电话:13719372148)将来本报接听热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读者孟先生:我在海珠某小区有一套两居室,已经出租。现由于我弟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用钱,我还可以出售或者用它来作抵押吗? 答:如果您是房屋的产权人,在房产出租期间,仍然可以将房产出售和抵押。 房产出售以后,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没有列明该房产出售时租赁合同即中止的约定条款,则新的产权人就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延续有效期限。若租赁期间房产被产权人用于抵押,如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没有处理该房产,产权人没有发生变化,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即使抵押房产被抵押人处理,其租赁合同也继续有效。 但是,房产出租人(房屋产权人)要出售该房产,必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一定的考虑时间和联系搬迁的时间。同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承租房产的权利。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