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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硕鼠”受贿过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1:5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8年时间内收受外省供电公司负责人行贿合计近120万人民币!昨日上午,原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田X松因犯受贿罪,接受一审宣判。因其有自首及退清全部赃款的行为,法院决定减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

  田X松,男,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原系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因

涉嫌犯罪2005年12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06年1月9日被逮捕。

  法院查明,1997年初至2005年初,田X松在担任广东电网公司(原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处输变电科科长、输变电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工程部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送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参与管理送电线路工程验收等工作便利,先后收受承接工程的山西、吉林、北京等地供电公司驻广东分公司负责人的行贿,共计人民币657000元,港币510000元,美金3000元。

  广州中院认为,田X松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全部退缴了全部受贿所得,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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