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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到庭 法官网聊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1:5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陶瑜) 丈夫下落不明,妻子要求离婚,当丈夫收到消息后,表示同意离婚,但远在四川不方便回深圳,于是,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日前创造性地通过网络与男方沟通,逐句逐条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丈夫下落不明妻子要离婚

  在与丈夫老王分居多年后,陈女士终于忍受不了名存实亡的婚姻,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由于老王自2004年起下落不明,主审法官多方查询未果。当法院了解到老王祖籍湖北省黄梅县,其父至今工作生活在黄梅县后,一方面进行公告送达,另一方面委托湖北省黄梅县法院对老王送达有关文书。

  半个月后,老王从四川给法官打来了电话,他表示,湖北的家人告诉了他案件的情况,他同意离婚,但他现在远在四川,无法赶回深圳,由于老王从事网络工作,主审法官遂决定通过网络来调解此案。

  法官与被告网聊达成协议

  到了案件开庭的日子,法官开始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和老王取得联系,并将陈女士提出的调解方案一条一条发给老王,“女儿由陈女士抚养”,“老王承担女儿的抚养费”……老王每看到一条信息就即时在网上反馈他的意见,“同意女儿由陈女士抚养”,“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00元至女儿18岁”……

  经过法官的协调,双方在互不谋面的基础上达成调解方案。屏幕上闪现了老王发来的最后一条信息“谢谢你们”。为了确保双方对调解协议没有异议,法官让书记员把调解协议整理完整,再一次通过Email发给了老王,老王认真阅读后做出回复,表示完全同意。

  调解协议打印出来以后,为了核实老王的身份,法官把调解协议寄到老王所在地的四川省德阳市法院,并告知老王带着身份证到德阳市法院在当地法官的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然后再把调解协议寄回南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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