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电车总公司三天内更换不合格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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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2:03 生活报 |
本报记者 孙娜 本报8日讯本报今天报道了哈市部分公交车上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消息。今天,记者从哈市电车总公司了解到,电车总公司保卫部看到本报的报道后立即向101、102、104路公交车队发出整改通知,限期3天内必须更换车上不合格的消防设施。 据哈市电车总公司保卫部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天该单位有关负责人看到本报关于电车总公司管辖的部分公交线路配备的消防设施不全的报道后,立即向三条线路发出整改通知,与此同时,保卫部门在以往检查车辆时曾发现过类似问题,并要求各车队进行整改,但有的车队整改力度较弱。今天,他们已经责令被曝光的101、102、104路三个公交车队必须在3天之内将车上不符合要求的灭火设备全部更换。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