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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立体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5:4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李薇薇 王丽)2006年7月19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了一份特别的通缉令:公开缉拿贩卖盗版光盘案犯罪嫌疑人孙雪梅、张立。

  从7月中旬到10月下旬,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文化部等十部委联合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中,全国各地共查办案件1万多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800多万件,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4条。

  的确,从逐步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到日渐加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再到尽全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国逐步织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立体网”,不但让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尝到“甜头”,更让人看到了中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和决心。

  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即将出台

  为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国务院于2004年和2005年分别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

  现在,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有望于2007年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林炳辉日前透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包括20项专题和1个纲要,即“20+1”战略,20个专题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以及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等。

  正如专家所说: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仅在加大,而且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以高度重视。在科技部2005年提出中国科技的三大战略(人才战略、专利战略、标准战略)中,其核心就是知识产权。在2006年初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也首次专门列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节。

  此外,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对已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的修改。此后又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改,还又陆续颁布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新法规,并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降低了对知识产权犯罪惩处的门槛。现在,我国不仅已基本形成符合国际规划、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有的方面甚至比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还要高。

  不断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不断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发明与创新的热情:现在,我国的专利申请总量已经突破300万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0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境内的专利申请数量增长迅速,2004年中国境内专利申请总数已跃居世界第五位。

  行政司法“双管齐下”,共同维护权利人权益

  在“反盗版百日行动”刚落下帷幕不久,一个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主的专项行动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提供电影、音乐、软件和教科书下载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精确打击”。国家版权局通过各种途径已搜集整理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300多件,其中50件被列为国家版权局重点督办的案件。

  与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大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同,我国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了特有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模式。但无论哪一种保护方法,都正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有效地保护每一位权利人在中国应有的权益。

  2006年7月至9月,在文化部组织的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中,全国共出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149万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31万家次,共受理举报2.5万余件,收缴各类违法物品4700多万件,其中音像制品3861万余张(盘),网吧电脑及附属设备8.5万件。如今,我国各有关部门先后开展此类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多达几十项,对涉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

  此外,目前全国各地还成立了50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专门负责受理权利人投诉,提供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咨询服务,向行政主管机关转交案件,并且对案件处理享有督察权。这,又为中国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撒下一张打击盗版假冒伪劣产品的“天罗地网”。

  与此同时,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是呈现不断加大的态势。2006年6月2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项“中国专利金奖”发明专利被侵权案判决侵权企业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2980万元,也创下了我国迄今为止专利侵权案的最高赔偿额度。

  12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06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其中,北京秀水街商厦售假案名列榜首。在判决中,侵权的个体商户和市场经营管理者共同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如此的结果让北京掀起了小商品市场打假的高潮。

  此外,在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终审判决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侵权者向著作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的内容。这也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在著作权案件中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北京高院表示:“这既是对权利人所受精神损害予以的适当弥补,也是对被告严重侵权行为的一种惩戒。”

  目前,全国法院已成立了170多个知识产权法庭,各级法院在严格依法制裁一切侵权行为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防止权利人的损失扩大。

  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知识产权制度更好施行

  在努力做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等工作的同时,我国政府还致力于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以往每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我国有关部门都会组织活动,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从2004年起,我国把这个“宣传日”扩大为“宣传周”,在4月19日至26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活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2006年也没有例外。从4月16日起,“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举办,这也是我国首次举办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展览。与此同时,还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在本地举办了知识产权展览。这些展览不仅宣传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更是对公众进行了一次良好的知识产权教育。

  此外,在中共中央、国务院2006年3月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中,明确要求“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5月29日举行的“蓝天会展行动”中,200多家展览行业单位共同签名,郑重承诺守法诚信经营,保护知识产权。在北京,要求各类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校要对学校统一采购的自学考试教材进行查验,凡是盗版的要全部收回销毁。在江苏省制定的知识战略中,明确提出了“5年内让50%的居民懂得什么是知识产权”。如今,在我国社会、文化、教育、经济等方方面面,知识产权正越来越多地被考虑进来。

  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机关到司法部门,从单位到个人,我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从各个层面一起发力日渐织密的“立体网”,让知识产权保护如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那样——“像钢铁一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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