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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闻“家庭收入低,有望免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0:11 红网

  据12月7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6日透露,未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做到实质公平。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满足相关条件的,税务部门也将退还税款。

  “家庭收入低,有望免个税”,这对众多综合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具有现实意义的实质性“利好”消息。笔者以为,此举从关心低收入家庭的角度出发

,最大限度地减少低收入家庭的支出负担,不仅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要义,而且也体现了以家庭为主体,力求通过税收调节达到实质公平的精神。

  我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家庭的和谐幸福和生活稳定,也就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生活大环境。而家庭,又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个体人组成,相互间是负有责任和义务的。比如上对父母,下对子女等。可以说,家庭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

  依法纳税原本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现实却告诉我们,按照家庭的组合,并非人人都有收入来源,也就是说并非人人都能履行依法纳税的责任。比如一家四口,儿子拿工资,父母没有收入来源,一个孩子在上大学,即使儿子月工资超过了1600元,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但实事求是讲,平摊下来,这一家四口人均只有400元,仅相当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按照北京目前的消费水平,这样的收入水平,无疑将使日子过得挺紧,过得不是很舒坦。

  据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介绍,像这样的情况,未来就可以考虑不征税。他还进一步表示,目前我国个税采用分类征收方法,只要各项收入达到起征点就要交税,而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方法,除规定起征点之外,还考虑纳税者的家庭整体收入,这也是我国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

  笔者以为,北京市针对低收入家庭所提出的“家庭收入低,有望免个税”的观点,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衡量家庭收入水平实施个税征收的科学态度,也是保障低收入家庭得到实质性利益的积极举措,值得肯定。尽管从纳税的税率上讲,超过1600元,所纳税额没有多少,但是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免除个税,却是社会温暖和关爱的充分展现,是物质层面、精神层面都能受益匪浅的更为人性化的一个好政策。

  因此,笔者以为,“家庭收入低,有望免个税”的观点,值得全国各城市借鉴。毕竟目前来看,全国处于低收入水平的家庭还有不少,日常生活中,哪怕一分钱、一角钱、一元钱,对这些家庭来说都很重要,我们的个税还是要避免“一刀切”的模式,充分考虑到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整体收入水平,通过免征个税,让低收入家庭切身感受到政府的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当然,“家庭收入低,有望免个税”,操作起来也并非易事,这需要我们的税务部门,认真调查,尽快制定哪些家庭、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免征个税的标准,摸清低收入群体的真实收入情况,力求把好事办好、办扎实,让低收入家庭受益、满意。如此,才能让免征个税政策惠及到每一个低收入家庭,发挥促进社会和谐的、更为积极地作用。

稿源:红网 作者:舒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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