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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次扫荡学校电脑一审被判十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0:45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随着现在中小学校广泛配置电脑供学生学习使用,一些不法之徒也瞄上了其中的主要配件。12月8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就对一疯狂盗窃电脑配件的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自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邓华伙同王涛(另案处理)11次窜至安徽省的宁国市、庐江县、宣州区、芜湖市、肥东县、青阳县、绩溪县、含山县、当涂县等县市区的中

小学校的电脑室,疯狂窃取电脑的CPU 400块、硬盘358块和内存条402根,价值达22.7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对被告人作出前述判决。

  (汪严冰侯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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