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兼职纪检监察员促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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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1:11 淄博新闻网 |
为认真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法院干警队伍的监督与管理,市法院决定,17名同志担任中院兼职纪检监察员。这次确定兼职纪检监察员,是从各部门副职党员干部中选配产生的。要求兼职纪检监察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有较高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的能力。对兼职纪检监察员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兼职纪检监察员组织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好政治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落实,确保上级各项规定 和院党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兼职纪检监察员要积极配合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信访案件进行初查,并做好廉政谈话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强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违反廉政规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对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培训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兼职纪检监察员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对院党组和本部门负责,由纪检组监察室统一协调管理组织开展工作。(杨旭) 杨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