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允许住房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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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1:57 现代快报 |
□新华社济南12月9日电(记者 董振国)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允许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对集资、合作建房有剩余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公开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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