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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中收到判决书 原为身份证被人捡两次作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7:1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尹国传 张德顺 实习生刘小娟 高洁玉)10年中,麻城农民丁停良两次遇到怪事,先是坐在家中收到一份被判刑10年的判决书,后是民警再次上门盘查说他涉嫌盗窃。

  真相很快大白,原来他的身份证被偷儿捡了去,并两次作案用其名。

  昨日,江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称,已以涉嫌盗窃罪对假丁停良提起公诉。

  34岁的丁停良系麻城码槽村村民。1996年12月,麻城公安机关收到一份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书,称:丁停良因在广州犯抢劫罪被判刑10年。民警手持判决书到丁家一看,丁停良正坐在家中与人聊天呢。

  丁停良虽百思不得其解,也没有去深究。今年11月,当地民警再次登门“查看”丁停良,他正在家中吃饭。民警声称,8月23日有一名叫丁停良的男子在汉盗窃他人现金1400元,后被刑拘,其身份证所报地与他一致。

  原来,“丁停良”盗窃一案被移送到江汉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发现,他自报是麻城人,却是外省口音,不由生疑,遂委托警方查实其真实身份。

  丁停良得知详情后恍然大悟:10年前,他曾遗失一身份证。据江汉检方查实,假丁停良两次作案落网后均用此身份证自报家门,两次险些让真丁停良背黑锅。

  记者从检方获知:假丁停良的谎言被戳穿后,一直拒绝说出真实身份。

  链接:身份证遗失后,市民应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并登报声明遗失,以免旧身份证被不法之徒利用并引起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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