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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项目开工须符合六项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7:53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9日表示,明年将继续加强和改善投资调控,项目开工必须符合六项必要条件。

  这六项必要条件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按规定完成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依法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并领取土地使用证;按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审批;按规定完成节能评估;符

合信贷、安全管理、城乡规划等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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