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瓦斯事故4责任人被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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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8:1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 (记者李洹莹)昨(9)日,四川省安办向全省通报了两起瓦斯事故,其中宜宾一煤矿瓦斯事故,为我省近几个月来最为恶劣的一起,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被省安办定性为特大瓦斯事故。 事故:2006年5月10日凌晨1时30分,宜宾市兴文县石林镇坳田煤矿发生特大瓦斯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调查原因:经省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点受地质构造影响,防突人员在已发现有明显突出征兆的情况下,未及时报告,违章施工防突措施孔时震动煤体诱导煤与瓦斯突出,导致事故发生。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2006年11月3日13时,大竹县清水乡铁厂沟二煤厂也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调查原因:这起事故的性质非常恶劣,有关人员在发生事故后涉嫌隐瞒不报。事故原因是工作面采用数枝状采煤方法,未形成通风系统,无控风设施及局部通风措施,无风作业,造成11月2日放炮后有毒有害气体积聚未及时稀释排放,致使11月3日作业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处理情况:11月4日晚,大竹县安监局、公安局已将煤矿业主、法定代表人、驻矿安全员、瓦斯检测员等4人,已立案侦查,待有关司法程序结束后,实施公开逮捕。事故煤矿已于11月24日依法关闭炸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