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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刑事法院治安法庭繁忙的24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9:45 法制日报

  □环球博客

  张燕生

  <正文>=在美国,警察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嫌疑人带到法庭治安法官面前,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拘留、逮捕的决定权不是警察,也不是检察官,而是

治安法官。在这紧张的24小时之内,治安法院就像是一部高速运转的机器,围绕着一个犯罪嫌疑人,警察、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在同一座大楼里各自独立而又相互联系地开展各自的工作。前不久,北京刑事专业律师团应邀访美,亲眼目睹了纽约治安法庭异常繁忙的一个工作日。

  一脚踏进纽约市刑事法院治安法庭,繁忙与高效便扑面而来。这里有75名法官,但时常人手不够,还要从其他法庭借调法官过来帮忙。今天要开庭审理375人,他们中80%是轻罪,这些人在被抓以后必须在24小时以内被带到法官面前。这24小时非常紧张,警方要做很多工作,例如:对他们进行简短的询问,如姓名、年龄、居住地等,还要留存他们的指纹。法官审理这些案子,每个人庭审的过程也就是二三分钟,法官要对他们作出保释或者继续关押的决定,对于轻罪(一年以下刑期)的当庭作出判决。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决定,主要是根据庭前提供的证据材料。对于没有被准许保释仍需要继续羁押的嫌疑人,将被送到市政府的看守所,这些看守所隶属于政府,与法院没有任何关系。

  法官办公室是独立的,外面是法官助理的办公室,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检察官刚刚送过来的嫌疑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他们的指纹样模,这些材料一式四份,除检察官自己留存一份外,其他三份要分别交给主审法官、辩护律师以及犯罪嫌疑人本人各一份。法官助手的桌上摆满了文件,他们将有关传真、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然后装进不同的文件筐内,根据法庭审理案件的顺序分别转送给法官。

  在同一层楼内紧挨着法官办公室的便是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说,检察官可以通过警察传递过来的电子版的文件了解案件情况,并在这里通过电话与警察交谈,有时警察会到这里来找检察官,检察官的起诉书也在这里完成。

  检察官办公室里还有很多检察官助理及秘书,大量的文书和事务性工作是由他们完成的,当文件全部制作出来以后,他们将这些文件装进文件袋直接送往统一大楼内的法官办公室。

  乘电梯下楼,便来到了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这是独立于法院、检察院和警察局之外的,归纽约市政府惩教署管理的临时羁押场所。嫌疑人在被拘捕以后首先被送到这里,警察向他们宣读“米兰达”忠告以后,开始对嫌疑人进行拍照。拍照至少要有三张嫌疑人的半身照片,分别是正面、左面和右面,然后填写登记表,提取十指指纹,并将这些资料保存为电子文档,然后再打印出来保存一份书面的。这里的房间普遍比较小,里面只有长条型的板凳,没有床,一间20平米左右大小的关押室内,大约有六七个嫌疑人坐在里面。犯罪嫌疑人在这里一日三餐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

  有意思的是,犯罪嫌疑人关押在这里,归政府的惩教署管理,当嫌疑人被提押出去,离开看守房屋便归警察局负责,当嫌疑人被送到法庭以后,负责的便是法院的法警了,当嫌疑人被送回到看守房屋以后,又归政府的惩教署负责了。犯罪嫌疑人在这里可以随时对外打电话,电话是投币的,只要有钱,打给谁没有限制。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会见律师是审前羁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律师如何会见犯罪嫌疑人呢?实际上律师会见就在羁押嫌疑人的房屋一侧,这间屋的中间打出一个金属丝网的隔断墙,隔断墙的这一侧是羁押室,另一侧就是律师的会见室了。不仅如此,羁押室和律师会见的房间就在法庭的后面,与法庭只有一墙之隔。

  每间律师会见室很小,大约1.7米×1.2米的空间,里面只有一张小的桌子和凳子,这么小的空间里只能容纳一名律师,律师通常是在法庭开庭之前来这里会见嫌疑人,与嫌疑人谈完以后告诉法官谈完了,接下来就可以在旁边的法庭开庭了。刑事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每天频繁出现在会见室里的律师主要是公共辩护律师,他们一天可以办理20至25个案子。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时间和次数的限制,随时可以来,警察在场“看守”着律师会见的场景早已是1952年以前的事了。

  参观美国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情景,是我们这次美国之行的目标之一,但确实没想到,我们眼前的这间会见室竟会是如此的简单。我仔细端详这小小的会见室,更强烈的感受是它的快捷和方便,律师要会见嫌疑人,只要拿着法官签署的提票,打开门,就可以见到想见的人了,不需要看守从很远的地方将嫌疑人提解过来,不仅节省时间,还节省了劳动力,而嫌疑人也不用出门,只要转一下身子,到房间的另一侧,就可以面对律师倾吐心声了。

  羁押、会见和开庭,这三件看来非常复杂的事情,在这里突然变得如此简单,嫌疑人羁押在法庭的隔壁,检察官、律师可以在法院的同一座大楼里各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地开展工作,如同“一站式”的办公点,难怪可以在24小时时间内迅速完成从拘捕人犯、初步询问、登记、留取指纹印模、检察官了解案情,制作起诉书、律师会见以及最后将嫌疑人送到法庭见法官的一系列复杂工作。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法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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