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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如打击传销不力 有关部门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1:10 新华网

  新华网陕西频道12月9日电(记者 许祖华)陕西省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导致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有关部门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去年下半年以来,传销活动在陕西出现抬头、反弹的现象,个别地区传销活动频繁,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各种方式或通过互联网在网上传销、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行为。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严厉打击传销组织首要骨干分子和在传销活动中非法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

  陕西省要求各级政府对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行政监督。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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