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井损毁要及时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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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2:27 今晚报 |
本报讯 (记者黄助)市政府日前出台文件,要求加强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管线井必须标明使用性质或行业标志;管线井产权单位应当建立管线井设施管理档案;废弃管线井必须及时进行填埋处理,恢复道路使用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管线井井盖。 据悉,本市范围内管线井涉及城市排水、电力、广播电视、通讯、燃气、热力等行业。禁止不同类别的管线井井盖相互混用。各产权单位应对所属管线井实行定期巡查,发现 有缺损的,须及时修复;无法即时修复的,应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行车安全。产权单位未及时修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主管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