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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空降”四大直辖市纪委书记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1:19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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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反腐败中的“深层次问题”?为什么要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推进反腐败?这是两个大问题,涉及的问题很广、很多、很深,派驻、巡视制度和中央对省级纪委书记异地任命而形成的“三位一体”的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新模式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兴趣。

  迄今为止,2006年已有15个省(市)纪委书记职位被调整,其中10省(市)纪委书记属异地调职,尤其是中国四大直辖市的纪委书记,完全由中央“空降”: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马志鹏担任北京市纪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臧献甫同志担任天津市纪委书记,中纪委常委沈德咏调任上海市纪委书记,加上之前,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徐敬业调任重庆市纪委书记。应该说,这次中央对纪委领导体制所作的这个“动作”是很大的,老百姓观后的第一个感觉是:好,早就应该这样了,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更有希望了。

  (二)进入新世纪后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态度是有目共睹的,中纪委所发的一系列文件都很是有的放矢的,然而为什么在民众中对反腐败斗争仍是比较不满意呢?我想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中间梗阻”上,有时政令甚至出不了中南海,什么原因?领导体制上的问题是众多原因之一。想想也是这样,当地方纪委的人事权、发展权、财权都直接掌握在同级党委的主要领导手中时,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察功能无形之中被打了一个折扣,这就是一些地方纪委不敢真正监督同级党委的一个体制原因,也是地方纪委反腐职能“疲软”的一个“体制原因”。而现在呢,中纪委宣布改变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方法,将双重领导改为“统一管理,直接领导”,将派驻在中央各部委的纪检监察人员的编制收归中纪委和监察部,派出纪检人员的提拔、升迁、任免和工作考评,由中纪委负责,省部委纪委书记的“提名权”由中央掌控,这无疑解除了省部委纪委书记的“后顾之忧”,当然会提高纪委监察的工作效能。

  (三)其实,无论在“实践界”或是理论界对纪委反腐败领导体制一直是非常“关注”的,若干年前的关于“张家界模式”和“曹克明模式”之“试点争论”,就是这类“关注”的一个反映,“试点争论”的实质是什么?依我这个社会学者来看,其实质就是中央和地方在反腐败领导体制上的一种“权力博弈”,“地方诸侯”当然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对地方纪委的领导权、控制权、推荐权,限于“历史的局限性”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张家界模式”的不了了之。

  为什么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如此重要?从理论上来说,中央和地方党委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但是由于来势汹涌的腐败的“介入”,在社会转型期有不少“第一把手”陷入了腐败的泥坑中去,反腐败对执政党来说是一场严重的生死存亡的斗争,而对腐败分子来说同样也是一场严重的生死存亡的斗争,怎能轻易放弃对反腐败的“领导”呢?!只要一陷入腐败泥坑的领导对反腐败斗争“加强领导”,那么,该地区的反腐败斗争一定(或基本上)是走过场的,广大的纪检干部一定(或基本上)是有劲使不上的,当地的老百姓一定(或基本上)是不会满意的。

  (四)其实,谁都看得出来反腐败领导体制对反腐败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性,如果让陈良宇来领导反上海社保基金腐败大案,那么,这个反腐败怎么个反法?也就只能是一个笑话了。而且在一些地区、地方腐败的发展已经有“多年的历史”,有一层又一层的“关系网”(“权力关系网”、“金钱关系网”、“家族关系网”、“人情关系网”),他们不仅财大气粗,可以算得上是根深叶茂,有的甚至还能影响地方上的政治生态平衡,根本不将你放在眼里,有些地区以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为中心,权力结帮化、团伙化,一荣皆荣、一损俱损,一查就是一窝、一串,地方腐败保护势力很是令人堪忧,可以说得上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最近几年来中央委派各类工作组、调查组到地方的频度越来越频,密度越来越密,这是为什么?一句话,是不能监督、不敢监督啊!湖南前纪委书记杨敏之在“谈十年反腐的艰辛”一文中说:“一般来说,对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一般不会查。老百姓以为省纪委在包庇,不是那么回事。另一方面,在一个地方,一般是市委书记说了算,在当时的体制下,对他没办法监督。虽然上级监督下级是实的,但市委书记的问题省纪委又没有查;下级监督上级是虚的,谁敢监督比自己大一级的?特别是在没有很多证据的情况下,谁敢提这个问题?”

  总之,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这个反腐败领导体制必须“有所调整”;反腐败斗争的发展经验亦告诉我们,只有从体制上进一步强化中央的权威才能使反腐败搞深、搞透、搞彻底。所以,派驻、巡视制度和中央对省级纪委书记异地任命而形成的“三位一体”是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审时度势的产物,是反腐败斗争需要的产物。

  (五)派驻、巡视制和对省级纪委书记异地任命大大地增强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监察职能,为什么?理由有以下几个:(1)身份“显赫”,中央直接委派的,谁都不敢“小看”,发言自然有份量,行动也就方便得多;(2)没有原来“利益关系”的侵扰,是“一身清白”上任的,没有顾忌,没有包袱,轻装上阵,便于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量;(3)直接被中央提名的新纪委书记都是年龄相对不大、久经沙场、责任心强、斗争经验丰富的“老手”,对中国的腐败发展、泛滥现状非常清楚,是反腐败的“内行”,因而会很快打开反腐败斗争新局面;(4)这么多新的纪委书记上任已经向社会发出了一个一定要将反腐败斗争搞深、搞透、搞彻底的明确信号:一些地方的腐败保护势力很可能会“收敛”一点,“摆平新纪委书记”现象不能说绝对杜绝,但是近期发生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这就会使原本很艰难的反腐败斗争变得相对容易一些;(5)不要忘掉当今各省部委换届的大背景,新的省部委领导和新的纪委书记之间必然会产生“良性的互动”,这必然大大加速今后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当然,我最后要说明的是,将反腐败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完全依托在“垂直管理”的制度性变革上是不现实的,它不过是当今深化反腐败斗争众多配套措施中的一个重要措施,它本身还得在深化反腐败过程中发展。我想,再过若干年一定会出现一个权力颇大的“国家反贪局”之类的职能部门。

邵道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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