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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外资银行最快3个月可获批经营人民币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2:12 中国新闻网

  

官员:外资银行最快3个月可获批经营人民币业务

  按照银监会高速、快速的通道制度安排,外资银行完全可以在3个月内得到转制申请的审批,同时也可以得到人民币业务的审批。中新社发 海牛 摄

  中新网12月11日电 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今日表示,外资银行什么时间能够办理人

民币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转制过程是否准备充分和转制过程的速度。

  他表示,转成法人的外国银行,当转制完成后,就可以获得批准经营中国居民的人民币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没有转制的,可以申请吸收中国公民每笔1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

  王兆星还表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一些规定,机构的设立,必须在6个月内给予批准。按照银监会高速、快速的通道制度安排,外资银行完全可以在3个月内得到转制申请的审批,同时也可以得到人民币业务的审批。(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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