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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透支未来保障的公积金新政不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8:00 光明网
徐光木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帮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解决在购房时遇到的巨大资金压力,今后我省对公积金缴存人在租房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时,将允许其支取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交租金;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困难户,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将允许其支取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安徽商报》12月6日)

  从理论上来讲,允许生活困难群众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和医疗等费用的确能够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并且改变公积金大量积压的现状,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同时,部分生活困难群众也有类似的需求,比如在我居住的小区里,就时常能听到一些邻居在议论:就那么一丁点儿的公积金,指望靠它买房是恐怕要等到下辈子,不如让我们取出来买柴米油盐来得实在。

  从这一层面上来看,安徽省允许困难户提取公积金补贴家用未尝不是一件顺应民意的务实举措。但并非所有的“顺应民意”都是值得称道的,关键是怎么顺应民意和顺应什么哪些人的民意。许多老百姓的确有要求过拓宽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但我们更应该考虑群众发出这一呼声的真实原因本身,而不是仅仅关心呼吁的内容,他们并不是用不着住房公积金,而是为窘迫的现实生活所逼,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从本质上来讲,无异于拆东墙被西墙。很明显的事实是,西边的墙壁虽然给补上了,西北风被挡在了屋子外头,万一哪天又刮起东风呢,那就只有尽情享受狂风肆虐和等着老天的可怜吧。

  事实上,对于生活原本就贫困着的居民来说,他们个人帐户里的公积金无疑是少得可怜的,因为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8%的缴存比例来计算,也就是说个人公积金的多少其实与基本工资的多寡成正比的,既然如此,贫困居民的个人公积金又能够高到哪儿去呢?就算公积金能够解他们一时之急,但日后他们需要提取公积金购房或者维修房屋的时候呢?也许到那个时候就只有干着急的份了。

  专款专用是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遵行的原则之一,所谓专款专用,顾名思义也就是满足人民群众住房方面的需求,比如贷款买房、装修维修房屋等。而安徽省贸然无视住房公积金的这一根本特征,其直接后果是导致住房公积金名不副实,更值得关注的后果在于,它是对贫困居民未来生活保障的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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