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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进行改造整治 摊主质疑须付4000元建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20:0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12月11日讯(记者黄振瑛)为了配合市场物业部门对饮食摊进行整治,摊主要向市场物业部门交纳4000元的市场建设费,在南宁市仙葫开发区蓉茉一区市场的部分摊主觉得这样的收费是不合理的,觉得这部分的钱不应该由摊主出。市场物业方面也有说法,他们说建设需要的钱多,交钱是应该的。

  摊主:改造费是不合理的

  今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仙葫开发区的蓉茉一区市场,只见市场内部分顶棚菜市已经建好,一些工人正在顶棚下面砌墙分铺面,其中一部分摊主已经在装修铺面的瓷砖了。一位摊主说,蓉茉市场重新改造,他个人是非常支持。不管怎么说,改造后的市场比原市场看起来要宽敞干净得多,但不该把市场整改费用强加到租户身上。

  另一位摊主黎女士则对记者说,从去年5月份她们就开始在南宁市仙葫开发区蓉茉一区市场卖东西,到今年5月份合同到期后,市场的物业换了,但是新的物业公司一直没有跟他们签订合同。到今年12月新的市场物业公司说要对市场饮食摊点进行整改,饮食摊点的摊主必须交纳4000块的市场整改费。他们33平米的摊位由每个月原来280元的摊租,在市场整改后就要升到600块。她觉得自己既然交纳了租金就没有必要再向市场物业部门再交纳改造费用。

  物业:摊主应该承担一部分

  记者来到该市场的物业办公室——南宁市思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蓉茉一区市场分公司。在该办公室的墙上看到一张《招租须知》的宣传单,上面写着本新市场分为18间,规格为11米X3米,租金为600元到800元不等,铺面市场改造费为每间4000元,由租户承担。该处的工作人员说负责人不在,她自己不是很清楚事情是怎样的。之后便给了一位姓项的经理的电话给记者。

  当记者打电话给这位项经理时,该经理说收费是跟摊主商量同意的,她说要整改的饮食摊点原来是没有棚子的,市场物业整改一个饮食摊点要花费6-8万,摊主应该承担一部分。摊主也可以把摊位再转手出租,那么改造的费用就可以从他们再转手出去的利润中收回来。如果现在有租户觉得交4000元市场改造费太贵,可以不租他们新市场的铺面,他们公司也可以把已经交了4000元市场改造费退还给不想租铺面的租户。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山分局仙葫工商所反映。该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该市场不违反相关规定,操作方面的细节他们一般也不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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