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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入世5周年:内资何时能有外资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21:46 华夏时报

  昨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5年前的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个日子之所以特殊,是因为随着这一天的结束,也意味着中国加入WTO后5年保护期的终结。根据当年的承诺,我国金融、汽车、农业、电信等诸多行业都将集中大幅度降低关税乃至完全放开市场。从今天开始,中国将不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新生”,新的考验将正式开始。因此,着眼于长远,对于中国入世5周年的纪念,就不仅仅是一场盛赞中国经济表现的嘉年华,而应该具备对当下中国经济现实的反思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洞见。因为,外资举杯庆祝的华丽场景

,有些是令中国的内资、民营企业所憧憬的,甚至是嫉妒的。

  龙永图先生在评价中国入世以来的表现时,曾说在市场经济里,用出资模式来判别企业类别是落后的讲法,所有类型的企业都享受国民待遇,这才是WTO的精髓。将来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中国将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我们对外全面放开的同时,对内开放却还不足。一方面是已经进入的外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享受着超国民待遇,而在不能进入的领域,外资也要求享受国民待遇,要求进入。而另一方面,在金融、电信等领域,我们却限制自己的民营企业进入。比如,随着修订后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中国银行业从昨天起,在地域、业务种类、客户对象等各个方面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但对民营资本的进入障碍却依然存在。因此,如果相应的税制等制度性环节没有相应的改变,今后外资将要享受的不仅仅是国民待遇,而是真正的超国民待遇。

  值得我们注意和学习的是,外资企业一旦遭受不公平待遇,其本国政府就会为此采取措施向对方国家施压。外资企业有WTO和各自的政府等利益维护渠道,而我们的内资却相对缺乏有效的利益代表和维护渠道,所以,对于政府来说,不能不重视本土民营企业正常的利益诉求,也不能不正视民营企业利益诉求机制的建设。

  完全开放只是我们走完的第一步。从完成对市场进入壁垒的清除到对非市场公平竞争规则的清除,是我们下一阶段的任务,所以,“内资企业何时能够享受到外资企业的待遇”就不是一个小问题,但我们相信这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作者: 本报评论员 于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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