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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车型及外观制式将全国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22: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徐京跃、郑玮娜)公安部11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警车车型及外观制式将全国统一。

  该规定明确“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

  规定明确指出,警车车型由公安部统一确定。汽车为大、中、小、微型客车和执行紧急救援、现场处置等专门用途的车辆;摩托车为二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

  还规定了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警车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部门的汉字简称以及英文“POLICE”等要素构成。各要素的形状、颜色、规格、位置、字体、字号、材质等应当符合警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和涂装用定色漆等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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