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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1:04 云南日报

  

罗平县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罗平县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农民拥有了属于自己产权的山林,对林业敢于投入,加强了管理,提高了林地单位面积的产出效益。图为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深入到乡村向农民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

  胡良辅(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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