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交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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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1:14 信息时报 |
■政制思考 李克杰 成为“交款局” “千万不能让交管局成为‘交款局’。”这是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近日与出租车与公交司机座谈说出来的话。 这话说得好,它击中了目前交通执法中的要害和软肋。然而,问题的关键是,不能仅仅停留于思想认识上和表面的斥责上。 首先要弄清是什么原因导致交管局变“交款局”。是交通管理经费不足,还是交警工资福利待遇太低;是执法方式不当,还是考核奖励制度有缺陷,最终使执法变成了“执罚”。 交通执法以罚为本、罚款过多的问题恐怕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而不仅天津独有。近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就全面揭露了交警通过电子眼非现场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少地方的交通执法都把电子眼当成了“创收工具”,本来应当十分畅通的公路却遍布“执法陷阱”,让司机们提心吊胆。 然而,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监督部门并未意识到这一严重问题。一些地方不仅给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下达罚款指标,而且还利用多罚多得、罚款返还甚至罚款提成等措施进行反向激励。 可见,要防止交管局成为“交款局”,既要对交管部门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斩断激励罚款积极性的原动力,又要对交管部门执法给予严格的法律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总之,靠法律制度才能保证交管局不变为“交款局”,而不能指望个别领导的表态。(作者系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