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流行“享受”婚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1:22 世界新闻报 | ||
本报记者 刘元培 卡塔尔《东方报》最近报道,由于伊拉克爆炸频繁,大量男性丧生,因而寡妇人数骤增。目前,在伊拉克妇女中,特别在什叶派女性中,流行一种“享受”婚姻,即死了丈夫的女子可以再婚,再婚的男女双方签定婚约、确定一个婚姻期限后,不得中途毁约,提前结束婚期。
这种“享受”婚姻在什叶派中已广为流传,但逊尼派认为不合法。什叶派人士逖亚·塔阿马反驳道,在当前这种令人窒息的伊拉克形势下,男女之间有这种愿望是合理的。他说,在伊斯兰教传播初期,就有“享受”婚姻,后来虽一度被禁止,但此后也没有明文规定排除这种婚姻。而且,“享受”婚姻是有条件的,女方必须是寡妇,未婚少女不属此列。 过去,伊拉克什叶派虽承认“享受”婚姻的合法性,但一般不这么做。现在形势所迫,一些寡妇“山穷水尽”,只得选择“享受”婚姻作为缓冲之计。在伊拉克,尤其在什叶派居多的南方地区,愿意订终身婚约的小伙子在逐步减少,而倾向于短期婚姻。 长期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伊拉克学者塔哈·塔米米把“享受”婚姻的蔓延归结于美英联军对伊拉克的3年占领。这3年,伊拉克经济萧条,家破人亡,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 塔米米提醒百姓不要让这种婚姻到处泛滥。他指出,很多男性热中于这种婚姻,是为了得到某种满足,他们不认自己的孩子,不少孩子找不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这是历史的悲剧,给伊拉克社会留下了无穷后患,将来,伊拉克将产生这样一代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归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