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酝酿纳入《民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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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2:21 新闻晚报 |
□记者王凤梅
刚生完孩子出院的汤女士一回家就接到了无数电话:剔满月头的、卖保险的、做婴儿手模的……谁出卖了个人信息?今天上午,上海律师就公民隐私权和公民权益保护邀请本市法学专家及律师进行讨论。 ■个人信息频频曝光 像汤小姐这样生完孩子立即被一堆推销电话包围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我家的信箱里经常收到各种商品营销机构的信件,上面有我家的准确住址还有我的名字。”家住平型关路附近的胡先生早已习惯个人信息被一次次曝光。 27岁的张燕(化名)愤怒地向律师投诉,自己供职的一家大型外资企业,竟然从员工进入公司后,全程监控员工的每一步声像。 ■隐私保护正提上立法日程 “国外隐私权的立法过程经历了与我们同样的迷茫阶段。”上海律师协会公司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表示,目前欧美等国家已经建立了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明令除了公众人物外,公民的隐私受法律保护。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成涛告诉记者,中国只有在去年首次在修订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完整地提到过隐私权,在其它的法律中都没有明确涉及,一般都纳入精神损失赔偿、名誉损失等范围议论。 目前正在起草的《民法》草案中,已经酝酿有关隐私权的设立,但是关于隐私权如何界定的问题仍在争议和斟酌中,总的趋势还是将有利于公民隐私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