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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关斩将却莫名淘汰 毕业生求职频遇"霸王否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3:44 中国新闻网

  毕业生找工作有多难?中山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小曾日前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在经过层层面试和复试后,她终于被深圳航空公司通知可以参加体检。体检过关的她在交了几百块钱体检费后,却被告知“经综合考虑”她不被录用……

  不止一例

  面试笔试体检过关仍被刷掉

  小曾告诉记者,一个月前深圳航空公司到暨南大学招聘应届毕业生,她递交简历应聘乘务部行政文秘。第二天下午她顺利通过面试,跟其他七八十人一起参加了晚上在暨大经院的笔试。第二天中午,她又得到面试通知。下午,她再次前往暨大,接受了乘务部的单独面试和小组面试,这时,经过笔试的淘汰,人数已仅剩十多人了。面试结束后,面试官把她跟其他5人叫到房间,让他们写一个方案,第二天10点前发到他的邮箱。回到中大,她经过4小时的冥思苦想,完成了方案,按时发了过去。几天后,她接到深航人力资源部的电话通知,第二天早上8点带230元去华侨医院体检。虽然这对她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她还是一咬牙交了钱,以为自己通过体检就万事大吉了。一个多星期后,她却意外地收到了“体检没问题,但是综合其他城市高校考量,我们决定不录取你”的电话通知。

  小曾对深航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政府机关,应聘生通过了体检,政审没问题,一般都不会筛掉,为什么深航体检通过后还会筛掉?虽然面试官在要求应聘这些方案前说过还要综合其他城市高校综合考量,难道体检前就不能综合考量,非要体检后才能综合考量吗?体检后只增加了一份体检报告表,如果体检报告是综合考量的一个要素,对于体检通过的她怎么还会被淘汰?深航经过了天津、南京、西安、北京、武汉的校园招聘,广州站已经是校园招聘的最后一站,人力资源部的人对各城市高校最终的入选者的情况应该了然于胸,为何又要在体检之后再综合考量?这根本说不过去。行政文秘一职只招收两人,除了她之外,广州还有一个学生体检后也被淘汰了,对此也非常气愤。另一个叫洋洋的同学也在《滨海蓝天》的论坛上,诉说了他应聘深航的遭遇:经过了面试、笔试、复试、体检,体检合格后,前几天,在等待漫长的50天后,他被通知不能签深航了。他没被录取的理由是他身材高,不适合。

  深航答复

  不录用是考虑学历成本因素

  日前,记者致电深航人力资源部和乘务部,他们的解释都是通过了考试和体检并不意味着被录取,公司还必须综合考虑。负责乘务部招聘的陈勇向记者解释说,公司在面试时就已经跟应聘者讲清楚了,通过考试并不表示录用,公司必须根据体检结果和全国其它院校的调配情况再做决定,他强调说,应聘者参加体检是自愿的,如果他们有意见可以不参加。记者问,为什么体检合格还是不能被录用,公司综合考虑到底是综合了什么因素而决定淘汰人选,因为投诉者认为,对于一个囊中羞涩的毕业生来说,几百块钱的体检费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应聘者来回奔波,耗费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并因此错失了其他求职机会。所谓综合考虑是没有说服力的,要求公开大家的笔试成绩和应聘者所交的方案,对取舍标准给予明确的说明。对此,陈勇作出解释:之所以要体检,是因为以前出现过有一些录取的人体检合格率低,结果导致重复招聘。他承认小曾体检没有问题,但公司的招聘程序就是这样,只有签完合同才表示录取,这就是游戏规则!不过他还是透露,不录取小曾是考虑到人力成本,因为作为硕士的小曾担任乘务部的文秘,公司付出的成本相对较高。不久,他又致电记者表示,公司可以考虑退还她的体检费用。

  小曾表示,这不止是金钱的问题,企业这种不负责任的招聘行为,根本就是店大欺客,这种所谓的游戏规则就是一种霸王条款。深航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硕士,为什么当时就没有考虑成本问题呢?

  签约毁约

  北大学生险失业人大女生被毁誉

  类似小曾遭遇的不是少数:去年中大中文系四年级的小常报考深圳某单位公务员,层层过关后也交钱通过了体检,一个月后也被通知不能被录取,因为他报考的部门录取人数减少了。更糟的是有的毕业生已经与单位签约,过一段时间,单位毁约,赔点钱就打发他们走。去年,在激起很大反响的深圳华×公司单方面毁约事件就是这样:华×公司与北大阿拉伯系4位同学签约后一个多星期,单方面撕毁了三方协议而这4位同学以为高枕无忧,于是失去其他宝贵的面试机会,也没有去参加公务员考试。由于舆论的压力,以及就业指导中心老师的努力,终于使这件事得到较好解决。

  去年,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位女硕士研究生在5月接到用人单位深圳xx通信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该公司还提出了“生活作风问题”作为理由,待学校的老师出具了没有任何问题的证明后,公司又说是因为“公司内部机构重组”问题。无论是否构成名誉侵害,无论公司是否对该同学支付违约金和赔偿,这位同学将必须重新找工作。而造成她困境的违约一方,用人单位则只是付出几千元的违约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毕业生还经常面临十分尴尬的处境:他们得到的只是单位或者老板的口头承诺:“一定会跟你签,不过手续还要缓一下。”这些人在单位一连数月“试用”或者“实习”,一旦有单位的人事变动(或者干脆毫无理由),上级就可以告诉他们,合同没有了,然后开几个月试用工资让这些年轻人走人,单位连违约金都不用支付。

  维权行动

  呼吁保护学生权益设“黑店"档案

  许多学校毕业生都向记者谈到,要改变这种状况,学校就业办应该负责起来,保护学生的权益。对一些违约单位的行为加以记录,并在若干所高校之间共享档案。一个学生如果在和某单位签约之前,能够看看这个单位有没有违约记录再做决定。相信许多公司顾及自身声誉和信用度,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可能性就会小许多。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项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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