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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对学校安全“兴师动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4:42 南方新闻网

  市人大对学校安全“兴师动众”

  今年12月中旬起到明年6月上旬,7名副主任将分路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本报讯(记者普德法)深圳市人大首次根据新颁布的《监督法》规定履行人大执法检

查监督职能,第一个对象选择《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从今年12月中旬起到明年6月上旬,深圳市人大7位副主任将兵分七路展开为期长达半年多的执法检查活动,阵势之大,时间跨度之长,历年少有。

  结果:公布市府处理情况

  昨日,市人大举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庄礼祥说:“这次执法检查可以说是兴师动众,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深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工作。”

  与以往人大行使监督职能不同的是,本次执法检查严格遵循新颁布的《监督法》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以市人大办公厅的名义向市政府发函,以及在检查结束之后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并将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内容:学生家长关注热点

  执法检查阵势庞大。包括深圳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在内的7名副主任,将分别担任7个组的组长,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直机关和6个区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经了解,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将分别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中院以及各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区法院的汇报,再通过实地视察、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情况。

  检查内容都是学生、家长关注热点,涉及到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文化部门等多个政府部门。其中包括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财政是否足额拨款购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公安部门处理校园及周边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情况,以及文化部门对清理和整顿学校200米范围内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情况。

  意义:为人大监督探索路子

  “本次执法检查是经过反复研究、酝酿、主任会议讨论后确定下来的。”庄礼祥说,学校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个难点问题。他表示,这次执法检查是《监督法》颁布后深圳市人大第一次组织的执法检查,很多方式、方法处于探索之中,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探索路子,提供经验。

  根据安排,2007年6月上旬,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及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检查个案

  校园伤害认责标准模糊

  本报讯(记者普德法)曾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的南山区“快乐体育园地”,因学校怕承担责任而最终停办。原因只有一个:现行的校园人身伤害案件负责认定标准模糊,学校齐患“安全过敏症”。

  在昨日举行的《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上,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公布了一份11月上旬刚刚进行的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实施一年的《条例》在实施细则、实行、落实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须解决。

  问题最突出之一是校园人身伤害案件负责认定标准模糊。校方普遍反映,一旦发生了学生人身伤害案件,如何界定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这些都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以致学校无过错也被判担责。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调查发现,南山区原有一个“快乐体育园地”,搞得很好,曾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现在由于学校怕担责,停了下来。

  对于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备受关注的校方责任险,有学校反映,单就这一险种而言,保险公司理赔的前提是学校在校园事故中存在责任,而很多校园事故中学校无责,这导致“校方责任险”达不到预期目的。校方建议,由学校家长或由政府财政为学生加购“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作为补充。

  此外,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赔偿纠纷,调解非常困难,教育部门没有专门的调解机构和专职人员,且缺乏统一的调处办法,再加上部分家长不理性对待,导致调解周期长,效果不理想。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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