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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注册为公司二手房主不胜其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4:4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通讯员李锦平)买了一套二手房成为业主,却不知道原租户将房子登记为公司注册地址,导致房子再也无法出租。业主邱小姐为此投诉到南山区工商分局。

  昨日南山区工商分局透露,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情况。

  今年4月,邱小姐买下位于南山区桃园路一套房,原业主把房子租约也一并转给她。

租用这套房子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负担不起房租,于7月份搬离。当邱小姐联系到新租客,对方提出要用该房地址注册为经营地址时,她才发现原租用公司的注册地址也登记在这套房子里,且一直没有变更。邱小姐联系的几个新租客都因经营地址不能迁入而作罢。为此,邱小姐与原租用公司多次交涉,要求其变更经营地址,对方却百般拖延。同时,邱小姐还经常收到该公司的业务联系函等,还有一些陌生人经常找上门来,让其不胜其扰。

  南山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类似邱小姐这种情况不在少数。一些业主不注意保存自己的资料,房子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盗用并注册成为某公司经营地址还浑然不知。要避免此事发生,广大业主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物业资料,同时不要将物业租给无证无照经营者违法经营,以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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