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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快处不快处35名车主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4:42 南方新闻网

  该快处不快处35名车主被罚

  12月1日至7日,94辆肇事机动车被扣,交警局表示此举违法成本至少800元

  本报讯(记者丰雷韩一鸣通讯员宋学德)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自12月1日起深圳市正式实施道路交通轻微事故“快处快赔”以来,一周内已经有35名肇事车主、94辆肇事

机动车在适用快处条件时拒不采用快处被处罚和拖扣车辆。

  据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介绍,从12月1日起执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处罚规定一周以来,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一周以来,当事人选用“快处快赔”协商处理事故数明显上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明显下降,道路通行率显著提高,“执罚”措施初显成效。据了解,交通事故“快赔”案件数11月份日均58宗,到12月份第一周,上升到日均119宗。据不完全统计,12月1日至7日,有979宗无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当事人使用了“快处”协商撤离了现场,占特区内无人员伤亡交通事故总量的27.78%。

  许东平表示,但一周内仍有35名肇事车主、94辆肇事机动车在适用快处条件时拒不采用快处被处罚和拖扣车辆。许东平说,对发现符合“快处”条件而不愿采用“快处”方法自觉填写“确认书”并及时将肇事车辆撤离事故现场的一方当事人,交警部门将其肇事车辆强制拖移至扣车场,并对各方当事人引发事故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对其造成交通拥堵做处罚,并要求其缴纳拖车费、扣车场占用费等,违法成本至少800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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