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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缴养路费可免两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5:01 南方新闻网

  优惠期缴养路费可免两月

  统缴时间从2006年12月11日至2007年4月10日,可使用银行卡缴纳或邮储网点代缴

  本报讯(记者王文杰通讯员谭政)从昨日起至2007年4月10日,是中山公路养路费和路桥年票的统缴时间。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统缴期间养路费可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

月缴纳,而且这次统缴时中山各征稽所(站)将实行无现金收费,车主要使用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缴纳养路费,也可以在12月1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通过全市的各邮储网点代缴。

  统缴期内缴费免缴两月

  市公路局日前发布公告称,2006年12月11日-2007年4月10日为2007年公路养路费与路桥年票统缴时间(各级征稽机构于2006年12月29-31日集中与收款银行对账,暂停养路费收缴业务)。

  记者了解到,依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在这期间缴纳公路养路费的,缴费可按全年10个月的标准计收,路桥年票则没有这种优惠。超过统缴期限的,公路养路费则按全年12月收取,每逾期1日,处以应缴养路费1%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个月的(不含3个月),并处应缴养路费30%的罚款,超过6个月的(不含6个月),处以应缴养路费50%的罚款。对逾期缴交的年票通行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中山市公规费征稽所的有关人士介绍,征稽所(站)不再收取现金,国主要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缴纳养路费、路桥年票。公路规费征稽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公路部门会代车主向银行缴纳手续费,车主刷卡缴纳养路费、路桥年票时不需再缴手续费,而且车主也不需为缴养路费去开专门的账户或者银行卡,持自己平时使用的有“银联”标志银行卡办理即可。

  全市各邮政网点可代缴

  今年缴纳养路费和路桥年票,除到各规费征稽所(站)直接办理外,还可以通过全市各邮政网点代缴。昨日记者从中山市邮政局了解到,邮政部门今年代缴的范围是已缴交2006年公路养路费与路桥通行费年票的粤T牌车辆,受理时间是2006年12月11日至2007年3月31日。但新车入户、或本年度已办理过户手续的(即行驶证的车主名与2006年缴费凭证不符)、或特种车辆及免征车辆不能代办,车主要到公路局及路桥公司下设的四个规费征收厅办理。

  市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车主要凭借行驶证或行驶证复印件以及2006年的缴费凭证办理代缴手续,邮政局可通过EMS同城专送寄递发票给车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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