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追车公司”帮助法院查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0:03 华夏时报

  专家认为银行有权授权专业公司追债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拖走。”东城法院的执行法官一声令下将一辆赖账3年之久的丰田轿车顺利查扣。昨天下午,在北京威远运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线索的情况下,法院终于找到欠贷的汽车。

  据介绍,为了确保法院顺利执结,威远公司连续跟踪此车5昼夜。而直到“赖账丰田”被执行法官拖走,该车的女车主也未露面。

  2003年6月,赵女士与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签订贷款购车协议,贷款47.5万元购买了一辆丰田轿车。而银行向赵女士发放贷款后,赵女士偿付了6个月的贷款后就连车带人一起消失,此后的3年内,她再没还过贷款,连养路费也没有交纳。法院判决后,赵女士也没有再露面。由于找不到执行线索,去年,银行被迫核销了该车贷款。之后,受贷款银行的委托,威远公司开始追查该车。

  对于银行委托专业的机构追讨欠款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债权,可以授权专业公司进行贷后管理,银行由于借款人恶意拖欠,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追讨产生的费用应该依据借款人和银行的合同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依据合同法应当由借款人承担。

  据这家专业的追债公司北京威远运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与银行有协议,但是我们的费用并不高,“具体的数额还不方便透露,这是公司的商业机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